第30节(1 / 2)

饮冰 桃籽儿 7520 字 2022-04-30

白清嘉越发皱起眉了,默了一阵之后又抱起手臂,说:“可在我看来爱情是十分热烈且冲动的,倘若真的喜欢便不会顾忌那么多,就算眼前横着千难万险也要想法子趟过去,眼下那人如此犹豫,想来心里也没有多么喜欢吧……”

这是悲观的话,与白小姐平素的性情大不相符,薛静慈一听便晓得她是当真对那位徐三少爷上了心,因此才开始学会患得患失了。

她替她欢喜也替她忧愁,伸手拍了拍她的手背。

“也或许正相反,”她微笑着告诉她,“他许是太喜欢她了,所以才不敢冒进不敢出错,反而束手束脚了呢?”

密友的话在大多时候都有着不可小觑的神秘效力,比书上的圣贤之言更令人信服,譬如白清嘉便听进了薛静慈的劝慰,整个人的想法都焕然一新了。

她的心情原本很低落、以为徐冰砚是不够喜欢她,可现在却觉得静慈的猜测十分有道理——那男人性子那么刻板,说不准是真的钻了牛角尖儿呢?也许他就是顾及着所谓的门第之别才刻意疏远她呢?何况她还曾跟徐隽旋有过一场荒谬的婚约,这个关系总归是有些复杂,他有疑虑也是常理。

她想通了,于是也不生气了,反而对那男人又多出了一层喜欢,觉得他隐忍克制的样子也很迷人,同时也越发跃跃欲试,打定主意一定要将他拖进一场轰轰烈烈的情爱里,要让他那双冷沉的眼睛染上令她着迷的风月,要让他宽厚温暖的怀抱成为她甜蜜的私有物。

一念既定,白小姐便再也待不住了,很快便开始想法子要同那个男人见面,可惜她并不知道他的住址、更不兴到徐家官邸去问询,思来想去还是只有到沪军营碰碰运气。她倒也聪明、脑子尚未发昏,知道自己的身份敏感,不适宜在二哥的事刚刚消停的当下被徐家人发现和徐冰砚有所接触,故而只亲自写了一封信,找了一个新来家里的佣人偷偷送到沪军营去;信的内容也十分体面,并未露出什么缠绵之意,只说想请他一起吃顿便饭,感激他对他们一家的帮助、同时更要将上次自己去医院的花费一并还给他,合情合理,十分通达。

那佣人奉命去了,可惜军营管辖甚严,哪那么容易就见到少校?刚到门口就被士兵拦住了,最终只见到了徐冰砚的副官张颂成。

彼时张副官接到了东西、见那装信的信封都是漂亮的奶油色,自然便不难推知这是出自某位小姐之手,遂一边感慨他们长官有女人缘、一边又暗叹自己命苦,不仅要为长官挡妹妹,如今还要帮着挡姻缘了。

而白小姐在得知佣人并未见到徐冰砚本人后心中多少生出了一丝忐忑,总担心她的信会送不到他手中、或者即便送到了也会被埋没在他其他的文书里。

倘若他没看到呢?倘若她得不到他的回信呢?

到时候她该怎么办?再写一封新的?或者干脆亲自去找他?

她考虑得十分深远细腻,大把悠闲无事的时光都被用来做这个了,可惜最终这些计划却都没有派上用场,因为次日一早她便收到了他的复信。

第49章约会展读琅函,甚感盛意。

信很简短,是这样写的——

白小姐:

展读琅函,甚感盛意。

举手之劳如振落叶,遂事已毕,弗感挟恩自重;至于诊疗资费,尔尔不足挂齿,亦请勿念。

顺祝近祺。

徐冰砚

民国三年六月十一日

这是她第一次收到他亲笔写的信。

是用钢笔写的,端端正正的小楷,就像他的为人一样严肃工整;并没有很凌厉的笔锋,相反显得圆润中正,收笔时多用顿笔或提笔,挺拔干净。

她听说过的,旧派的文人都要勤习书法,因为就连他们笔下写出的字也是科举考校的一项,未来给皇帝上奏折一律都要是漂亮的小楷,马虎不得。而她呢?一个留洋的人,对国故原本是没什么兴趣的,可眼下看了他写在信上的这些字,忽而却觉积淀深厚,有另一重难以言说的韵味和魅力。

——可这不代表她喜欢他信的内容。

她虽然不通文言,可仔细读几遍这封信便能明白他的意思——说什么举手之劳不足挂齿,其实都是推辞的话,既不要她请他吃饭,又不要她把钱还他。

那她还怎么见他?

可恶的男人!

她嘴上生气地骂他,可心里的情绪却是嗔怒,沉思片刻后还不甘心,又掏出纸笔决意给他回信;她可不会什么文言,就跟翻译一样写的都是白话,说——

徐先生:

今晚六点,塘沽路德大西餐馆,不见不散。

若你不来,我就要去军营找你了。

白清嘉

她这信件是写得太过潦草了,没有体面的敬语,也缺乏客气的谦辞,甚至连完整的落款也欠奉,说白了只能算一张字条——而且还是一张不太客气且带有明显胁迫意味的字条。

不过她也有她的温柔——譬如开头的那一句“徐先生”。

她之前对他的称呼一般是“徐三少爷”,是依着他们白家和徐家的关系叫的,可现如今两家人已经交恶、她更知道他们待他不好,因此便不愿再以那套规矩去与他相处——他是徐冰砚,应当被称为“徐先生”,仅此而已。

此时她看着这张自己匆匆写就的字条,也为自己的大胆和鲁莽感到害臊,以至于开始犹豫要不要将它送出去了,纠结之时却又想起了那天静慈的话——

“你那位法兰西的同学受了西式的教育,想必也不会被所谓礼法成规所束缚,”薛小姐的眼中有一场朦胧又美妙的烟雨,“人生一世,遇上一个想要厮守一生的人是何等不易?倘若她是真心喜爱那位先生,便当先往前迈上一步,这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是啊。

这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白小姐的脸颊烧起来了,染成夏花一样潋滟的粉色,与此同时心跳更是扑通扑通跳得飞快、迫得她连手指都禁不住要发颤了,最终是好不容易才将信装进信封里,在自己后悔之前急急忙忙交给佣人送出了门去。

冲动过后的亢奋持续了颇长一段时间,这使白小姐难得起了打扮自己的兴致,自回国以来头一次主动打开了自己衣帽间的门,开始仔仔细细地挑选起衣服了。

这件墨绿色的好么?可以显得皮肤白,可是又显得有些老气。

这件及脚踝的长裙好么?裙摆很漂亮,可是领子开得有点低,好像不太端庄。

这件呢?这件宝蓝色天鹅绒的?颜色和款式都合适,可似乎又没什么特别,会不会不够惹眼?

……

她纠结得来回挑选,那认真的架势都让秀知觉得自家小姐被调了包,又想倘若她平素在社交季能有如此拾掇自己的觉悟,那她们这些做佣人的该省下多少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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