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1 / 2)

小男孩儿犹豫了会儿,最终点点头,好像觉得刘美云说得特别对,要不然王狗蛋他爸怎么就被抓起来了。

揣着一兜糖果,小家伙跟捂宝贝似的压着口袋,连走路都不敢蹦跶得太欢,走到门口,突然又停住脚步,提了提裤子,掉头跑到刘博文跟前,红着小脸说了声“对不起”。

刘博文站在原地不知所措,只呆愣愣看向刘美云。

“哥哥跟你说对不起,以后不会再欺负你了,你如果能原谅哥哥,就要自己告诉他。”

刘博文如今胆小又不爱啃声的闷性子,完全是给欺负出来的,刘美云是打算给他好好矫正过来,可那也是有方法,循序渐进的,而不是一味的哄着惯着。

她虽然前世没结过婚,也没生过孩子,可她在孤儿院长大,出社会后,又在幼培中心待过一阵子,她永远记得,有个老师传授给她的经验,和孩子相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某些时候,别把他当孩子。

刘美云为了贯穿这个教育理念,扒开刘博文的小手,把人扔在原地,就拽着陆长征收拾屋子去了,地上到处都是王狗蛋贪吃留下的糖纸块儿。

刘博文孤零零的站在原地,对面是提着裤子,吸溜着鼻涕,曾经跟在王狗蛋屁股后头扒过他棉衣,朝他身上砸过泥块的人,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是低垂着脑袋,一声不吭的站在那儿,小脸拧成一团。

“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欺负你了。”

小男孩又诚恳的说了一遍对不起,他不想当坏孩子,以后长大也不想被关起来。

刘博文怂拉着脑袋,两手揪着袖子,半天不吭声,也不敢抬起头看人一眼,鼻涕虫耐心等了半天,眼神逐渐黯淡下去,最后只能转身朝门外走了。

刘博文回头看了眼他姐,没搭理他,又望了眼空荡荡的院子,眼眶红红的,握了握小拳头,纠结半天,最后还是快步追出去,把口袋里的最后一颗糖果别扭的塞到鼻涕虫手里。

“美云,以后咱们的孩子,肯定会被你教育得特别懂事。”

夕阳余晖下,陆长征没忍住,把刘美云的手紧紧握在自己手心里,眼里带着痴恋。

刘美云被他盯得不自在,却也没抽出手,只道:“太懂事也不好,健康快乐才是最重要的。”

“嗯,你说得对!”

陆长征声音有点儿暗哑,昏黄日光洒在刘美云身上,仿佛渡了一层薄薄的金纱,衬得那张本就娇俏的脸蛋,美得越发让人心惊。

几乎是情不自禁的,陆长征伸手把人勾到怀里,心跳如雷鼓般,在人粉润的薄唇上,轻轻印下一吻。

刘美云只愣了一瞬,反应过来后,陆长征已经把她放开了,还一脸紧张兮兮的望着自己,好像生怕自己会责怪他一样。

“……”

就那么蜻蜓点水的一个吻,快到她都没啥感觉,陆长征却纯情得跟个小媳妇一样,刘美云是真不知道,这会儿应该自己主动点,教教他什么叫热吻,还是应该配合一下,装出一副娇羞模样顺带再嗔怪他两句。

稍微思索了几秒,害怕给陆长征吓着,刘美云选择折中一下,抱着男人的腰,踮起脚在他唇边轻轻回吻了一下,不像陆长征那么蜻蜓点水,只在唇边稍稍停顿了几秒。

明显能感觉到男人身体一僵,像一块钢板似的,刘美云嘴角微翘,刚准备见好就收,腰上就突然被一股力道禁锢住。

她不知道的是,陆长征虽然没吃过猪肉,可也是见过猪跑的。

而且,男人在这种事情上,基本是无师自通。

头一回的矜持,是情不自禁,也是一种试探。

刘美云一旦回应,男人就如冲破禁锢的猛兽,肆无忌惮……

第16章

周慧茹做完手术,需要静养一个月。

刘美云不用回部队,照顾她完全不是问题。

可陆长征得回一趟京城,他假期剩得不多,要先回京城见一见老爷子,然后再去新驻地报道,等那头都安排好了,才能回来接刘美云去部队随军。

打结婚证也得等到陆长征从部队回来以后。

沪市火车站。

陆长征依依不舍的和刘美云道别。

“美云,你等我,我很快就回来接你。”

“知道了,这话你都说几遍了。”刘美云朝他挥了挥手,再不上车,火车都要开走了。

鸣笛声刺耳,陆长征没有从刘美云脸上看到一点不舍,心里还有点失落。

“快上车吧,你早点回去办完事来接我,咱们还能早点见面。”

陆长征听了刘美云话,觉得特别有道理,心里那点小失落很快消散,也不磨磨唧唧了,紧紧抱了她一下,转头就跨上回京城的火车。

直到火车的最后一截车厢消失在眼前,刘美云才离开车站。

出了火车站,又坐上公共汽车,在沪市转了一圈。

陆长征一走,周慧茹也在家躺着,她空下来的时间很多,自然就该想着怎么趁这一个月,搞钱搞票。

做吃的,她手艺不行,而且还费事儿。

做衣裳,先不说有没有没缝纫机,就只有一个月时间,她就算有三头六臂,一个月也做不出几件。

暂时没有头绪的刘美云,就决定先去供销社转一圈看看。

供销社里,刘美云把每个柜台都仔仔细细考察了一遍。

香烟、布匹、粮食、火柴、肥皂、副食品、手表、五金,这些她都不行。

售货员看她光看不买,态度很不好,“我说同志,你到底要买啥,转半天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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