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节(1 / 2)

宿舍大姐周艳红平时总会照顾别人情绪的一个人,今天却一反常态,端起桌上的白酒杯不等众人反应,直接一口就闷了。

“那我肯定忘不了。”刘美云也陪她干了一杯。

“美云,谢谢你这些年借我看的书。”住在刘美云下铺的汪美华,眼睛湿润润的,抱着刘美云胳膊一脸不舍。

刘美云:“谢啥,被你卷着,我课外书也看了不少。”

“唉,要说卷,咱宿舍谁卷得过美云你啊。”

“就是,别人都说我们301是魔鬼宿舍,八个人几乎一半人都拿了奖学金,还出了个学神。”

卷这个词,还是刘美云带进宿舍的,自从其他人学会后,刘美云就当之无愧成了301的“卷王”。

“那你们可得感谢我,今天我卷你们,明天等你们出了华清,就不怕被别人卷了。”

刘美云活两辈子,两辈子年纪加起来都可以当她们奶奶辈了,这几年大学生活相处,虽然大部分时间都各自忙着学业和家庭,不像后世那样有丰富的娱乐活动,但在华清一起泡图书馆的这段日子,却是难以忘怀。

“美云,你说我明年毕业,留在京城工作怎么样?”

周艳红两杯酒下肚,虽然没有醉,但后劲儿上来,情绪就挡不住,平时藏在心底很少开口的家里事,也忍不住拿出来念叨:“我上次在公园看到你家三胞胎,我就突然想留在大城市工作,我总感觉,留在京城和回老家,以后对孩子教育肯定是不一样的。可我婆家娘家没一个支持我的,都希望我毕业直接回老家,一边工作一边带孩子。”

首都和还没发展起来的四五六线城市肯定不一样,要是搁在以后,普通毕业生大部分被当成韭菜在一茬一茬的割完,最后还是得被高昂的房价逼着回老家搞建设,追求幸福感,刘美云肯定给不出什么好建议。

但现在嘛,同样的机会摆在跟前,那肯定是首都这块大饼,味道要更香一些,而且周艳红一个下乡多年的知青,结了婚生了孩子,在下乡期间还能不忘记搞学习,一恢复高考就能考上华清,而且敏锐意识到留在京城这样的地方,对孩子将来肯定是大不一样的,这样的脑子再配上勤奋和上进,不管在任何地方,肯定都是大好前程。

“红姐,现在毕业分配都是跟着户籍走的,你要想留在京城,就得在专业上下更多的功夫让老师看到成绩才行。你不比别人差,只要下定决心我相信你能做到。至于家里……”刘美云思忖几秒,说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看你和大哥感情应该不错,这么远他也支持您来求学,每个月还给你寄生活费,如果有条件的话,你可以让大哥带着孩子来京城一趟,带他们四处转转,不然等你明年毕业了,他们还不知道你学校长啥样呢。”

在刘美云听过看过的故事里,像周艳红这种下乡知青嫁给农村小伙,在农村安家生娃,最后还能得到婆家支持考大学出来的人,算是幸运的那一拨了。

要知道在高考恢复后的那两年,伴随着知青大量返城,离婚的家庭比比皆是,刘美云上辈子的时候就听一个老知青说起过,他们那儿最大的农场,五天时间就有将近三千对夫妻闹离婚。

周艳红难得遇到支持她上大学的婆家人,而她自己争气考上大学后,也没想过抛弃家庭独自留在大城市过体面的生活,反而是琢磨着怎么才能让全家人以后都能过上好日子。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美云,你脑子真好使!”周艳红一拍大腿,激动得抱着刘美云,眼眶都忍不住泛红了。

她在信里说千道万,都不如让孩子爸自己带着孩子来见识见识,要是他们的儿子以后也能留在京城上学,那起步条件,以及周围接触的人,肯定都不一样了!

“我可不想留在京城,人生地不熟的,我要是回老家,说不定还能进个好一点的单位。”

宿舍有个外省的姐妹,虽然这几年在京城上学的日子过得很开心,但她还是更想回家一些,家里父母都有正式工作,还有叔叔伯伯在单位上班,回老家她底气也能更足一点。

“汪美华,你呢?你跟你男朋友是打算一毕业就结婚吗?你俩都不在一个地方,以后要怎么办啊?”

全宿舍,除了一个望尘莫及的刘美云,其他单身小姐妹最羡慕的就是住在刘美云下铺的汪美华了。

别看人家平时光看书话很少,却是她们301宿舍最快脱单且感情稳定的人,男朋友是隔壁医科大的,一表人才,两人谈个恋爱,约会地点除了图书馆就是图书馆,知道的他们是情侣,不知道的还以为一块儿竞争奖学金呢。

“我俩打算先一起考研,等念完研究生再看吧。”汪美华语气轻松,平时不苟言笑的一张脸,此刻也难免冒出幸福的红晕。

宿舍几人都在说着以后打算,有惆怅也有期待的,唯独一向内敛的苏青禾这回却是一句话没说。

直到散场,刘美云结完账准备骑自行车回家的时候,苏青禾又突然折返回来,站在她面前,小声道:“美云,我前两天看到宋琦了。”

“怎么了?”刘美云好奇。

光是看到宋大小姐,苏青禾不该这个反应才对。

宋琦在华清办的是病休,年后开学她也该来上课了,人家是京城本地的,路上遇到也不稀奇。

苏青禾绞着手指头,犹豫开口:“她家里好像出事儿了,我上次见她的时候,她情况不太好。”

“我知道了,抽空我去看看她。”刘美云点点头,一脚踏上自行车,挥挥手就跟苏青禾道别。

刘美云原本是没打算多管闲事的,宋琦家的因果循环,她一个外人也插不上手,而且又是上一辈结下的仇怨。

但不知道情况也就算了,苏青禾都把遇到宋琦的地方跟她说了,她想装作不知道忽视过去,心里却总能想起宋大小姐虽然趾高气昂,却是个没什么心眼的娇小姐,而且之前还帮她联系外教来着。

总归是一个宿舍的,刘美云还是决定带点营养品过去看看。

于是第二天,她就从家里带了点东西,骑上自行车往苏青禾说的棚户区去。

八十年代的京城棚户区,虽然现在看着是破落又衰败,砖瓦松散的搭着,仿佛随时都有可能溃散,尤其前两天下过雨,地上一走一个泥坑,鞋子裤腿全糟蹋得不能看,但未来拆迁改造是必然趋势,这里的原著居民一户一套房,瞬间翻身把歌唱。

苏青禾说是她在街上遇到宋琦,偷偷跟到这里,发现曾经住在机关大院的宋大姐,办理了病休却在棚户区这块儿给一家小餐馆洗盘子。

十一二月的京城冬天,打在脸上的冷风,都跟冰刀子似的,刘美云缓慢推着自行车,找到宋琦说的那家小餐馆,还没费神找,就看到一个穿着大红棉袄的胖女人,手脚麻利的收了一堆脏盘子碗筷往门口水池子边上的塑胶盆里一扔,大嗓门就喊:“小宋,赶紧的,干个活磨磨唧唧。”

“马上。”

熟悉却又陌生的粗哑嗓音飞快应着,一双冻得红肿的手掀开门帘,女孩儿小心踩着地上溜滑的石板台阶,抱着冒头的一摞空盘子往水池边走。

“宋琦。”

刘美云试探喊了声。

只听刺啦一声,宋琦手一滑,有几个盘子直接掉到水池子里,磕成了碎片。

“啧,小宋,你个月都打碎姐多少个盘子了。”老板娘手叉腰,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指着宋琦鼻子就开骂:“姐看你一个姑娘家的可怜,才同意你在这儿洗盘子,你倒好,才干两个月,打碎我十二个盘子,你说你又不是千金大小姐,不爱洗盘子你就干脆别干,别跟有仇似的,动不动就摔一个,我请你是来帮忙的,不是来败家的。”

女人还没骂完,却有一男人掀开门帘从里边走出来,脖子上还搭着条毛巾,先是往宋琦那边看了一眼,然后才哄着女人,给宋琦说好话,一副心软善良的模样。

刘美云正打算说些什么的时候,却听见又是刺啦一声,宋琦干脆把碗一摔,转过身盯着老板娘怒气冲冲道:“不干就不干!摔碎的盘子从我工资里扣就是了,有什么了不起,给你们这种人干活,我还恶心!”

说完,宋琦又从盆里捞起一个碗,直接就往人身上砸。

女人反应不及,白瓷碗却是砸到旁边她丈夫身上,幸亏不是冲着脑袋去的,只是把男人下巴砸出一道红肿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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