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一鸣惊人(1 / 2)

醉风月 颛煜 3074 字 2022-05-13

时间在平淡的生活中流逝得很快,转眼已过中秋。但岭南的气候似乎仍然没有从夏天走出来。风向依然是南风,时而还有会东南洋面来的台风带来大雨。台风在这里是家常便饭。这里的衣着仍然以短袖为主。有时候晚上睡觉还需要开空调。

中秋曾接到老家父母打来的电话。电话中母亲嘱孙轶民两件事:一是让他多加衣服,对此孙轶民笑着回应:多加衣服会把你儿子闷死。电话那头的母亲半信半疑。

另外一件事是嘱托他尽早找个女朋友,并重申:“必须是可以结婚的那种。你父亲年纪都不小了,想在有生之年能抱上孙子。”对此,孙轶民总唯唯诺诺,无奈敷衍——女朋友什么的,到现在他心中没底。不过,似乎又看到了一丝丝的希望。

这半个月以来,孙轶民都比较晚回家,在忙碌于工作的同时,他也花费了大量时间专注于另外一件事情——开发一个自用的电脑程序。到今天为止可以说大功告成。

而依托于此,他也酝酿了一个自认为完美的计划。这计划与神女无心有关,但在成功实施之前,他并没有对任何人透露。

这段时间内他也会偶尔上线,找何小泉聊天,切磋格斗技艺。令何小泉感到意外的是,他已经不是孙轶民的对手。但是除了何小泉之外,谁都不知道孙轶民的游戏格斗技术突飞猛进的事实。

他决定要在今天要做一件惊天动地大事,当然,惊天动地是指在游戏世界里。

此时已经下班了,孙轶民并没有急于回家,而是在坐在公司的休息室,面对着他的笔记本电脑。

电脑屏幕上是醉风月的游戏画面,屏幕中间悬浮着一个对话框,对话框中央有着一行文字:“你确定要发起‘夺金决斗’挑战吗”,下方是两个按钮,左边“确定”,左边“取消”。

孙轶民右手紧握着鼠标,将光标悬停于左方按钮之上。

踌躇良久,他终于按下了鼠标左键。

游戏画面中央出现了一条红色字体的跑马灯广播信息:“【襄王有梦】向【慕容秋心】发起了【夺金决斗】挑战,并对赌100金币。战力上限为10万。等待【慕容秋心】回应。”

后方附上了孙轶民的挑战宣言:“慕容大神,同战力公平对决,来不来?”

这100金币,是孙轶民的全部家当。自打玩游戏以来,所有做任务得来的金币,基本上都用在锻造装备上了。弃游以来,包裹中就只有这点钱了。

当然对赌多少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在决斗中与慕容分个高下。尽管这一点在全服大多数玩家看来,只是一个笑话。

当然,慕容有两个号,一个是大号慕容春雪,一个就是慕容秋心。孙轶民之所以选择慕容秋心,是为了保证决斗的公平性——孙轶民自己的襄王目前只有10万战力,是不可能打得过慕容春雪的。而慕容秋心的战力刚好与襄王接近。

但即便如此,孙轶民仍然很清楚自己这个举动会把柳荣华吓一跳,并且招来强烈反对。因此他才选择在公司的里做这件事,避免让柳荣华影响到他做自认为正确的事。

事实上在今日做这个举动之前,孙轶民心中也有一点惶恐。这首先是因为毕竟【夺金决斗】是一个影响广泛的活动——全服玩家都在关注。一旦发起,便是骑虎难下。除非慕容拒绝接战,孙轶民是无法撤回这一挑战的。

但在众目睽睽之下,孙轶民相信,被挑战的慕容也不太可能临阵退缩。

更重要的是慕容毕竟是白银竞技场的霸主,本服务器一等一的格斗操作高手——他的操作技术无人能超越。而一旦决斗失败,孙轶民还将在全服玩家(包括神女无心)面前颜面尽失,自此再无可能复出游戏。

但事实上,除了惶恐和犹豫,孙轶民内心充斥的更多的是一种激情与渴望。他渴望借助发起挑战这个举动,来挽回之前在神女无心面前丢失的尊严——她曾因孙轶民弃游而对他表现出一点轻蔑。另外更重要的是他渴望通过在决斗中击败全服第一高手而一战成名,重塑自己在游戏世界的形象,并籍此获取女神的青睐,最终一睹传说中的神女“惊为天人”的真面目。

做出这举动,并非源于孙轶民一时冲动——他是做了慎重考虑的。此刻他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后悔分毫,因为他内心非常明确,这件事他必须做,不管他愿意不愿意。

为此,他还第一次在游戏里花了一些人民币。系统规定,发起夺金决斗的一方,必须拥有一个道具——“搦战令”,而这道具只能商城购买——价值100人民币。

夺金决斗的战力上限是可选项目,孙轶民之所以设定战力上限,是为了避免让慕容以及更多人误解:以为他要把自己打造大神欺负慕容。同时也是为了提醒慕容:凭实力决斗,不要试图通过给自己增加战力的方式造成不公平。

孙轶民相信此刻“烟雨任平生”全服所有在线玩家都已经看到了这条挑战信息,包括慕容,柳荣华,神女无心,依依墟里烟,何小泉,念念,墨澜雪嫣,林春红,公孙煜……。他们此刻都处于在线状态。他们都会做出什么反应呢?孙轶民暗想,柳荣华一定会气急败坏,何小泉则会惊讶并且难以理解他的举动。依依或许会为此惊喜。而孙轶民此刻最在意的是神女无心,想来,她应该惊讶,并对他刮目相看。

当然,决定这一切的是最终的决斗结果,孙轶民能击败慕容秋心吗?在半个月之前,这对他来说或许是个不可能的任务,但现在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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